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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标准,红木的范围确定为5属8类,33个主要品种。5属是以树木学的属来命名的,即紫檀属、黄檀属、柿属、崖豆属及铁刀木属。8类则是以木材的商品名来命名的,即紫檀木类、花梨木类、香枝木类、黑酸枝类、红酸枝木类、乌木类、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。因此,只有根据木材的结构、密度、材色,符合标准规定的紫檀属、黄檀属、柿属、崖豆属及铁刀木属5属8类木材的心材,方可称之为红木。
红木制品,指产品的所有部件,均采用《红木》标准中规定的同一类红木材料,产品正视面用材无边材,其他部位部件表面的边材面积,应不**过该部件表面积的1/10,并以传统工艺为主加工制成。当红木制品的所有部件,均采用这8类木材的心材制成时,方可称为为全红木制品。但是,实际红木制品中多多少少都会存在含有上述5属8类用材的边材,全红木制品少之又少。
边材,指靠近树皮的部分,具有输送和贮藏营养物质功能的木材,其特点是材色较浅,密度相对较低,耐久性较差,水分较多,*蛀虫、腐朽,是原木中材质较差的部位。同时,边材的渗透性较佳,易于涂装作色。
心材,指原木的中间部分,介于髓心与边材之间的部分。心材是有边材逐渐转化形成,时间有3~30年不等。心材材色较深,其中的储藏物质已被移除,或转化为耐久性好的物质,无输导树液与贮藏营养物质的功能,心材主要对整株植物起到支持作用。心材部分密度大、渗透性低,具有很强的耐腐性和耐久性,是原木中材质好的部分。心材材质稳定,不易变形、虫蛀、腐朽,因此红木制品的用材主要是心材。木材心材的比例及其性质的变化,直接影响到木材的多种加工。一般情况下,制作红木家具不使用边材,理想的红木制品不应含有边材。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,由于红木资源匮乏、价格昂贵、出材率低、加工误差等因素,不能**红木制品中完全没有边材。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、**红木家具的高贵品质,使红木资源充分利用,经有关标准允许在特殊情况下红木家具可以含有少量边材,如弧度较弯的部件料中不可避免有边材,此时用材的要求是边材的面积含量不**过该零件表面积的十分之一。然而含有边材的红木制品与全红木制品相比,之所以限制其中边材的用量,是因为心边材的价格差异所致。